肉鸡的饲养标准的合理化
合理化的肉鸡饲养规范
范围
为了整体提升肉鸡养殖小区的基础设施,实现商品肉鸡饲养的良性循环,保证养殖户的根本收益,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入口肉鸡养殖小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大气环境质量规范
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置规程
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NY/T388畜牧场环境质量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质
NY5035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6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5037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全进全出制 all-inall-outsystem
同一鸡舍或同一鸡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4总体要求
4.1产地环境
大气质量应符合 GB3095规范的要求。
4.2引种来源
雏鸡应来自有种鸡生产许可证,而且无鸡白痢、新城疫、禽流感、支原体、禽结核、白血病的种鸡场,或由该 类场提供种蛋所生产的经地产地检疫的健康雏鸡。一栋鸡舍或全场的所有鸡只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
4.3饮水质量
水质应符合NY5027要求。
4.4饲料质量
饲料应符合NY5037要求。
4.5兽药使用
饮水或拌料方式添加兽药应符合NY5035要求。
表1畜禽饮用水水质规范
项 目 规范值
畜 禽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色,°)≤ 色度不超过30°
浑浊度,°)≤ 不超过20°
臭和味 ≤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 不得含有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1500
pH5.5-96.4-8.0
溶解性总固体,mg/L≤ 40002000
氯化物(Cl ̄计)mg/L≤ 1000250
硫酸盐(SO计),mg/L≤ 500250
细菌学指标 总大肠菌群,个/100mL≤ 成年畜10幼畜和禽1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以F ̄计),mg/L≤ 2.02.0
氰化物,mg/L≤ 0.20.05
总砷L,mg/L≤ 0.20.2
总汞,mg/L≤ 0.010.001
铅,mg/L≤ 0.10.1
铬(六价)mg/L≤ 0.10.05
镉,mg/L≤ 0.050.01
硝酸盐(以N计)mg/L≤ 3030
表2畜禽饮用水中农药限量指标
毫克/每升)
项 目 限 值
马拉硫磷 0.25
内吸磷 0.03
甲基对硫磷 0.02
对硫磷 0.003
乐果 0.08
林丹 0.004
百菌清 0.01
甲萘威 0.05
24-D0.1
4.6防疫
肉鸡防疫应符合NY5036要求。
4.7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置
应符合GB16548规范的要求。
4.8环境质量
鸡舍内环境卫生应符合NY/T388规范的要求。鸡场排放的废弃物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处置。
5禽舍设备卫生条件
5.1鸡舍选址应在地势高燥、采光充沛和排水良好,隔离条件好的区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a鸡场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等污染源,距其他畜牧场至少1km以上;
b鸡场距离干线公路、村和镇居民点至少1km以上;
c鸡场不应建在饮用水源、食品厂上游。
5.2鸡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