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4地入选国家生态保护建设示范区
记者5月13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1部委近日联合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我省阿坝州、广安华蓥市、巴中南江县、南充西充县榜上有名。各示范区将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阿坝州是成都平原及长江、黄河上游的“绿色生态屏障”,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也是“珍贵生物基因宝库”,生态地位极为重要。阿坝州作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将探索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发展新道路。
华蓥市是典型的资源型老工矿城市,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日益枯竭,经济结构失衡、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逐步凸显,急需转型发展。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后,华蓥市将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生态发展的示范道路。
西充县是我省丘陵地区的农业大县,少工业污染且农业资源优势明显。近年来,西充县独辟蹊径,选择了“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发展道路,县内有机农业生态园发展已趋于成熟,将进一步探索有机农业产业化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模式。
南江县定位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正在构建以生态旅游为主导,以生态农业、医药食品、旅游服务为支撑的绿色产业体系。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后,将探索“保护、修复、发展、富民”模式,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县域经济发展“双驱动”、生态和民生“双优先”的发展道路。《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在全国共确定了143个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1部委要求,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要重点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国家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和政策措施,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并发挥好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