蝎毒的产生
蝎子的药用价值主要依赖于蟹毒。人们被蝎子蛰伤引起中毒症状也是蝎毒的作用。蝎毒素的毒性与蛇毒素类似,甚为剧烈。蝎毒作用于蛙、豚鼠、家兔等动物,均可产生中毒现象,对小白鼠的半致死量( LD50 )为每千克体重 1 . 6 毫克(雄鼠)和 1 . 4 毫克(雌鼠)。但其毒性加热至 100 ℃ 经 30 分钟即被破坏。
蝎子的药理功能主要依赖于蝎毒。蝎毒对人类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能量代谢方面均具有广泛的药理作用,对肿瘤、疼痛、血栓等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有特殊疗效。我国科学工作者已研究证明,蝎毒中的抗癫痛肽有抗惊厥作用。国外也开始利用蝎毒治疗肿瘤和心脏病等疾患。据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测定:东亚钳蝎蝎中含有蛋白、透明质酸酶、生物胺等成分,毒素占总蛋白量的 60 %~ 70 %。 蝎毒在国际市场上价值十分昂贵,每克干毒约 l 000美元,一般 3 000只蝎子可以采 1 克干毒,因此经济价值相当可观,但目前大量销售尚有困难。
蝎毒的产生与采毒生物学
蝎毒是由毒囊分泌产生的。蝎子的毒囊位于尾部末端,为一袋装结构。蝎的蛰针(尾刺)向腹面弯曲,逐渐变尖,贺针末端呈灰紫褐色,毒囊的其余部分为黄橙色。毒囊表而为一坚硬的躯壳,分泌毒液的器官是里面的一对白色毒腺。毒囊与尾节之间以一个可活动的关节相连接,毒囊通过一束伸肌和一束屈肌的收缩,可以作上下活动,活动幅度为 1800 ,但不能作左右摆动。
在普通光学显微镜下观察,可看到两条毒腺各延伸出一条毒液管,在蛰针近末端两侧有椭圆形开孔,这是毒液流出的通道。
在蝎子的毒素采集期间,其生物学习性与正常生长发育状态相比,要发生一定的变化,因此,应该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 l )采毒周期
采集蝎毒的周期,应根据蝎体毒腺中毒液分泌的过程及所需要的时间而定。东亚钳蝎在 7 ~ 10 天即可采一次毒,但为了安全起见,以相隔 20 大左右采一次毒为宜,不能过于频繁,以免影响蝎子的正常生长发育。
( 2 )采毒季节
一般宜在蝎子生长发育旺盛的季节采毒。在自然条件下,以在 6 ~ 9 月间采毒为宜,产量较高;到 10 月后,采毒量明显下降;到了冬季,蝎子已进人冬眠,不能排毒。若以温度作指标,在 20 ~ 39 ℃ 范围内均可采毒,低于 15 ℃ 时,则不宜采毒。若打破自然冬眠期,采取故要加温措施养殖,蟹子虽在冬季,仍然生长旺盛,所以仍可粉。
(3)采毒对象
一般宜选生长发育正常的成蝎进行采毒。幼蝎不宜采毒,怀孕早期的孕蝎可以采毒,但在临产前不能采毒。怀孕雌蝎在采毒后仍然正常产仔,约有半数仔蝎能摆脱粘物,顺着母蝎的附肢爬到母背上,但成活率受到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在采毒后未补充营养所致。
( 4 )采毒量一般情况下,大约 3 000 只成蝎可产湿毒 6 ~ 7 克,并可制成干毒 1 克,即每毫克湿毒可加工成 0 . 14 ~ 0 . 16 毫克干毒。每只东亚钳蝎一次可产干毒 0 . 34 毫克左右雄蝎的个体比雌蝎小,其产量也少于雌蝎。
( 5 )采毒对生长发育和繁殖的影响
实验证明,采用电震刺激法采毒对蝎体重的影响不大,只是稍有下降。采毒后的蝎子,食量往往增大,故要加强采毒后的管理,应多补充些多汁体软虫为主的动物性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