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兔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介绍
为保障肉兔健康养殖,规范肉兔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兔肉产品生产安全性能,参考国内有关肉兔生产科研成果,结合我省肉兔生产实际,制定本部分。
DB33/T 426-2003《无公害肉兔》按部分分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肉兔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第2部分:肉兔饲养兽医防疫操作规程;
——第3部分:兔肉质量标准。
本部分为《无公害肉兔》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杭州市农业局、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桐庐冠华兔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敏、严冰、江卫东、周华英、蒋建一、谷根林。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兔舍设施、环境、饲养、饲料和饮水、管理、种兔的繁殖、病死兔处理、废弃物处理。
本部分适用于肉兔的饲养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 18407.3 无公害畜禽产地环境要求
NY 5130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31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13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DB33/T 426.2-2003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操作规程
3兔舍设施
3.1 兔舍
3.1.1 兔笼采取三层“面对面”或“背靠背”式排放。
3.1.2 兔舍顶高不低于2.5m,门宽一般为1.2m~1.5m,高度不低于2m,地面采用水泥地面。
3.2 兔笼
3.2.1 兔笼规格
宽64cm~70cm、长60cm~70cm、前高46cm、后高29cm~40cm。
3.2.2 兔笼材质
可采用水泥、木板、竹片,金属、塑料等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组装而成。
3.2.3 必需设备
3.2.3.1 笼门
门框宽度一般为30cm左右。
3.2.3.2 食槽
可采用陶土或金属等材料制成。金属制成半月形自动食槽,长20cm,槽口宽10cm,高8cm。
3.2.3.3 草架
一般悬挂在笼门下部,上口宽为15cm,长约30cm。
3.2.3.4 饮水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