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请各地及时将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展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厅兽医兽药处和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四川省农业厅兽医兽药处
联系人:胡向前 电话:028-85561023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吴 宣 电话:028-85068953
附件:1. 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2. 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
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5〕12号)的要求,现将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我厅制定了2015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农业部和省厅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人员,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5年5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省厅和各市(州)分别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动员部署工作。
时间安排工作:2015年5~6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三)执业兽医宣传月活动
工作任务: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水产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以及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5年5~6月。
责任单位: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一)完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任务:完善考试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时间安排:2015年5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点考务人员进行考务管理工作业务培训。
时间安排:2015年5~9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发布公告
工作任务: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
时间安排:2015年5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考生网上报名。考区、考点收取考试考务费,做好报名相关问题答疑工作。
时间安排:2015年6~7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三)安排考场
工作任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地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5年9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四)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接收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运送来的试卷,并下发到各考点。
时间安排:2015年9~10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五)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设置考场的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
责任单位: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回送答题卡
工作任务: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收集全省考生答题卡和备用卷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资格申请审核与证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