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促进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蓬安县人大常委会从6月3日到6月9日对《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于6月9日下午在县畜牧局会议室,听取了《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会上,县畜牧局副局长杨东首先对全县近两年《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了汇报:一是学习宣传到位,防疫意识得到增强;二是组织领导到位,防控责任得到明确;三是工作力度到位,重大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四是监督检查到位,畜产品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晗表示,近几年全县动物防疫在宣传、体系建设、队伍建设、执法监督上做了大量实在的工作。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了动物安全,促进了畜牧业发展,保障了全县肉食品安全。同时,检查组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春防、秋防集中免疫对执法对象加大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二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动物防疫工作不仅要说在口上、写在纸上,更要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大、中型生产、加工企业,屠宰场的监管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和财政投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开展;五要进一步加强防疫人员队伍建设,要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专业水平、法律素养、执法水平,确保全县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