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畜牧食品局强化对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督查
为确保生猪收购、屠宰环节的动物卫生安全,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近期,副局长康开勇带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深入全市三县两区,对部分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动物防疫条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分别对蓬溪县大石镇屠宰场、赤城镇上河街屠宰场,大英县隆盛镇屠宰场、蓬莱镇利民屠宰场,船山区新桥镇杰宏屠宰场,安居区安居镇京富屠宰加工厂,射洪县瞿河乡屠宰场等10个一、二类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防疫意识淡薄、防疫措施不到位、防疫设施设备不完善、相关记录记载不健全等问题,现场对业主进行了《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和教育,要求限期整改。
最后,副局长康开勇强调,企业业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尽快整改、完善存在的问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严格审核、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经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发证。同时,要加强已获证企业的监管,发现变更事项、擅自改变设计、拒不执行相关制度的,要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