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一、“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位作用持续增强的五年,是“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得以确立并丰富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全国农机化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努力,克服困难,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成功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持续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七连增”及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一)政策法规建设取得新突破,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加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先后发布实施,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地方相关法规共同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农业部和各地相继制定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基本涵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个领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实现重大突破,若干涉及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建设规划启动实施,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陆续出台财政专项、作业补贴、基本建设投资、税费减免、信贷优惠、政策性保险、农机设施农用地管理等一系列扶持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大幅增加,受益范围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1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超过1105亿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078万台套,受益农户达906万户。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装备总量较“十五”末有大幅增长,提前实现规划目标。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8亿千瓦,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获机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2.9%、33.1%和15.8%,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年均增长70.5%;大中型拖拉机与小型拖拉机保有量比例从1∶11提高到1∶4.6。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装备稳步发展。
(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新跨越
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3%,较“十五”末提高16.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3个百分点,远高于“十五”期间年均0.7个百分点的增速。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快速推进。水稻机械种植和收获水平分别达到20.9%和64.5%,较“十五”末分别提高13.7和3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7和6.2个百分点;玉米机收水平达到25.8%,较“十五”末提高22.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5个百分点,进入提速发展阶段。马铃薯、油菜、棉花、花生、茶叶等主要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极大增强。
(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范围逐年扩大
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力度不断加大,部分“瓶颈”环节技术与集成问题得到解决。大马力拖拉机研发取得明显进展;水稻种植和收获机械装备基本成熟;油菜收获、甘蔗收获、牧草收获、节水灌溉等作业机具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建设了一批部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县。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育插秧、玉米收获、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范围显著扩大,技术集成度逐年提高。设施农业面积大幅度增长。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深入开展,农机操作人员技能不断提高。以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及生产企业为支撑的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建立,农机鉴定检测、质量投诉监督、标准化等质量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平安农机”顺利开展,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农机社会化服务呈现出组织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征,服务能力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国拥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7.2万个,组织化水平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总收入达到3665亿元,较“十五”末的2273亿元增长61.2%,年均增长10%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达到2.2万个,入社人数达43.3万人。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渐形成。订单合同作业、承包租赁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农机作业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扩展。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等跨区作业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已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