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圆满完成家庭农场名录库申报工作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库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172号)精神,县农业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与各乡镇政府紧密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园满完成了全县312个家庭农场名录库的审核申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进入名录库的家庭农场必须具备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经营者具有农村户籍、劳动力都是具有血缘和姻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以农业收入为主、经营规模达到申报标准、具有完整的经营活动的财务记录等条件,首先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县农业局、财政局调查核实公示后报州农业局、州财政局备案。
我县拟录入名录库的312个家庭农场,涉及全县18个乡镇和五大富民工程,其中蚕业有49个,畜牧业97个,林业58个,烤烟产业4个,冬季马铃薯产业49个,其他产业55个。
通过本次家庭农场名录库的申报,激发了农民特别是我县五大富民工程种植大户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
据了解,县农业局今后将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将冬季马铃薯产业与家庭农场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发展相结合,提升家庭农场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规范化生产经营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走上快速增收致富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