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组织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
为切实提高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市民动物防疫法制意识,我市将从2014年6月1日—2014年7月31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防疫法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局、所、中心、乡镇站等内部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经验交流研讨会,做到知法、懂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市局也将于近期对县级官方兽药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对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厂)、动物诊疗机构等管理对象开展《防疫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让经营相对人知法、守法、合法生产、经营。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行动。一是要求各县(市、区)要印制统一的宣传单、宣传资料,动物卫生监督所、疫控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深入到管理对象进行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二是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联系当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电视里有影像、报纸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三是要求各县(市、区)均要出动《防疫法实施办法》宣传车,深入市场、养殖场(小区)、屠宰场(厂)、乡场镇进行巡回宣传。四是要在检疫申报点、公路检查站等地悬挂宣传横幅,确保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开展联合联动执法整顿。加强与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联合联动。县县联动、齐抓公管,对违法生产、收购、加工病死生猪;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随意抛弃病死生猪;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