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将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列入项目用地报件清单
为切实保护草原资源,进一步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杜绝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直接到国土部门办理征占用草原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现象,近日,阿坝州在去年9月下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州国土资源管理局正式将《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列入项目用地报件清单,要求凡是矿藏勘探开采、道路修筑、水电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征占用草原都要纳入建设用地审批前期审核管理,即征用使用草原的必须先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国土部门才受理建设用地审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