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古蔺县石屏乡等4个乡撤乡设镇
25日,记者从泸州市民政局了解到,四川省政府批复,同意泸州古蔺石屏乡等4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
撤销石屏乡,设立石屏镇,以原石屏乡的行政区域为石屏镇的行政区域,石屏镇人民政府驻石屏村。
撤销护家乡,设立护家镇,以原护家乡的行政区域为护家镇的行政区域,护家镇人民政府驻护家街社区。
撤销土城乡,设立土城镇,以原土城乡的行政区域为土城镇的行政区域,土城镇人民政府驻土城街社区。
撤销金星乡,设立皇华镇,以原金星乡的行政区域为皇华镇的行政区域,皇华镇人民政府驻皇华街社区。
泸州市政府要求上述乡变镇后,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该县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