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大方面财政新举措降成本 助力供给侧改革
8、支持债权融资。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债券存续期内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分档分段贴息,每年累计贴息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上述融资用于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的企业,贴息比例分档对应提高2个百分点;对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20万元;对为上述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承销服务的承销机构,按其当年实际承销额的0.03%给予激励补助;对为上述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信用增进的服务机构,按其风险损失额的30%给予风险分担补助,单家服务机构年度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9、实施新增客户首贷奖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客户。对金融机构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财政部门按实际发放贷款额度的1‰对经办金融机构予以补贴。
10、组建基金支持PPP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省级财政首期出资10亿元组建PPP引导投资基金,加快基金组建步伐,推动基金与项目对接,并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入、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支持PPP项目建设运营。
11、对PPP项目融资给予补贴。对全省PPP示范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给予项目单位(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下同)按不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50%、不超过3年的贴息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贴息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对全省示范项目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实现融资的,给予项目单位不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50%、不超过5年的费用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二、拟出台政策措施
1、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营改增扩围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按照国家要求,在今年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除个别品目外,将其他品目全部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完善资源税费制度,加强资源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争取税收政策支持。为我省创新改革试验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争取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以及新型孵化机构比照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等,协调科技厅、省发改委等省级相关部门,力争税收优惠政策在2016年落地实施,推进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进程。
3、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已取消和放开的收费项目和基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及时公布2016年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三张目录清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4、扩大“园保贷”试点范围。2016年,在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2亿元,注入“园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增加积极性较高的产业园区进入试点范围,改善园区投融资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实现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5、再组建一批产业投资基金。2016年,省级加快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川南区域一体化产业投资基金等一批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增加企业融资渠道。(记者 仲健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