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村保护与活化的七宗罪
严格意义上说,中国的每一座村落,都曾经是古村;逻辑严谨地说,中国任何一座具有古村历史的村落,其时代的命运,都不是要被保护,而是要被重构——由传统宗法社会和集体主义社会向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城镇社会的创造型建构!
这样的建构,当然需要保护文化遗产,但更需要文化的创造性传承,更需要以社会创新为主旨、以世居农民为主体的当代生产方式和未来生活方式的整体规划与设计。
中国农村这样一个不可逆转的伟大进程,任重道远,可惜,还没有提上应有的日程,就被所谓中国古村保护与活化的运动掩盖了、误导了、耽搁了、变异了……良知之失,罪莫大焉!
(作者系文化生态社会独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