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畜禽产品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农业函〔2015〕340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局(委):
最近,多家媒体相继报道大量过期冻肉(网称“僵尸肉”)通过走私流入全国10多个省份,舆情反映强烈,令消费者堪忧。为切实加强畜禽产品检疫工作,保障消费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畜禽产品检疫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履行好畜禽产品检疫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强监管,开展风险排查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针对畜禽屠宰及其产品冷冻(冷藏)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内容:一是全面检查检疫证章及标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严禁将空章、标识交由屠宰企业(场、点)自行出具和粘贴。二是全面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排查屠宰企业(场、点)和第三方畜禽产品冷冻(冷藏)库,清理过期变质畜禽产品。三是全面排查非法屠宰“黑窝点”,严禁病害和死因不明畜禽产品进入冷冻(冷藏)库或流入市场。四是全面加强分销畜禽产品检疫监管,严格执行分销畜禽产品申报检疫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出具检疫证明。
三、严格执法,强化联防联控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与公安、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和屠宰、加工、收贮运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信息来源:http://www.scagri.gov.cn/zwgk/tzjd/201507/t20150720_350075.html 以这里为准。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