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全文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关键在地方。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建立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结合产业发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际需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各地要按照《四川省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见附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示范带动。结合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探索优化鼓励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环境,构建良好创业生态系统。打造一批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一批县级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大力宣传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典型事迹、诚信模范,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交流创业信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促进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四)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2日
以来源为准:http://www.sc.gov.cn/10462/10883/11066/2015/8/6/103473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