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5个省级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
建“质量大堤”全省主要产业质量持续提升
9月伊始,来自省质监局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家监督抽查我省83家企业、83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4%,与国家平均水平抽查合格率持平;省级专项监督抽查5732家企业、7915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5.2%,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上半年全省先后开展配制酒、保健食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完成食品监督抽检9027批次,涉及粮油、蛋奶、肉及肉制品、果蔬、水产品等22个大类,合格率为91.26%,完成药品评价性抽验3204批,合格率97.38%,实现了基本药物、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川产注射剂、低价中标药品“四个全覆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上半年开展的全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共检查建筑施工企业2700余家,在建工程项目3000余个,排查出各类隐患3400余处,对1150个在建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排查出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659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0份……
不断提高政府的质量监管能力,推进质量惠民工程,是质量强省工作的重中之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强部门联合联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建筑材料、电商产品和汽车及配件等领域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农业部门办理案件2582件,移送司法机关重大案件3件,其中,成都市查处一起假兽药案,被列入全国10大典型案件。旅游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2家,行政处罚62件,行政处罚金额74.9万元。工商部门查处质量案件3382件,捣毁制售假窝点13个。检验检疫部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对出口工业品实施法定检验,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内容的出口产品154批,涉及金额1096.3万美元。环保部门处理违法企业475家,罚款1994.77万元,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整治,制定《行政处罚约谈制度》,对整治不力的进行约谈。经信部门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清理规范钢材市场秩序积极帮扶钢材企业脱困专项行动。
省级各部门还对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机制进行完善,防范和处置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及重大工程质量等突发事件,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质监部门每半年定期对全省21个市州、5大经济区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农业、工商、食药监、检验检疫、交通、水利等部门,也分别开展了农产品、重点消费品、食品及保健品、进出口产品、在建高速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的质量分析并对外发布。
相关部门还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强对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的监督,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质量问题。
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主体的作用,是提升质量最重要的环节。
8月31日起,成都市在全域内试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这项制度旨在通过让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纪委书记”,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首负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口。
在此之前,全省573家企业的562名质量副总、质量部长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了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席质量官(CQO)又称质量总监,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人,负责以产品(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塑造企业质量竞争力。
通过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健全“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我省加大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指导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类先进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创新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活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形成具有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质量强省,还要努力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省质量强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发动消费者参与质量监督,鼓励支持举报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形成对质量供应者的有效约束,倒逼质量水平的提升。同时,倡导行业协会诚信自律,遵循市场规律,建立诚信自律机制,规范成员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技术、标准、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构建起优质、安全、环保、健康的‘质量大堤’,需全社会持续共同努力。” (刘佳 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