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信息化能力的通知
六、充分动员各类资源参与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和提升。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培训渠道和服务体系的作用,更要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对改进培训手段和渠道的新要求。一是充分发挥现有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作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农村杂志社、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及所属机构要发挥培训主力军作用,结合自身特点尽快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二是充分借助各级政府现有农业培训项目。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等,应尽快将农民信息化能力提升纳入培训内容,增加相应课程。三是充分依托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县乡农技推广体系是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和提升的依托力量,农民信息化能力的普遍性培训工作主要由县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实施。同时要发挥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信息进村入户和12316服务体系的作用,为农民提供短平快的农业信息化培训指导。四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电话、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手段与网络课堂、手机短彩信、微博微信等现代手段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培训。鼓励相关单位开发农业信息化能力培训软件和手机易用的APP,实现便捷一站式“掌中培训”。五是发挥相关企业在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中的市场主体作用。农民对信息化有巨大的需求,电信运营、手机制造、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服务、消费品营销等各类企业需要开拓广阔的农村市场。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既要争取财政资金引导培训开展,更要创建由政府统筹、市场主导的培训模式,动员相关企业等共同开展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工作,调动企业参与培训内容建设、软件开发、培训承办等的积极性,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把培训农民信息化能力作为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任务。农业部建立由部领导牵头,办公厅、人事司、经管司、市场司、财务司、科教司等单位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市场司承担,统筹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个省份、地市和县级农业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强化工作协调。农业部会同有关省份,编制培训大纲;省级农业部门会同相关企业培训师资力量,编制培训材料;市县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强化过程监督。农业部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省级农业部门的绩效考核,各地也可将其纳入对农业部门的绩效考核。
八、协同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加快通信设施和宽带网络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推动出台农民上网和手机流量资费优惠政策,确保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有网上,上得起网。要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工程、农业政务信息化工程,加强农业和农村地区的信息化能力建设。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加快研发和推广适合农业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需求的低成本计算机和智能手机终端。
九、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民信息化能力的良好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强对农民信息化能力培训和提升重要意义的普及宣传,增强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农民牢固树立起“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梦想”的信息技术应用意识,改“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大力加强农民网络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网络风险防范能力。要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信息化能力提升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农业转方式实现新突破,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农业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