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36.建设中欧陆空联运基地。推动双流航空枢纽、成都国际铁路港、泸州港实现无缝中转,进一步拓展航空、铁路和水路运输相互融合的辐射圈。着力打造陆空物流分拨中心、海外物流节点和海外仓,促进中欧货物便捷高效流动。推进内陆地区国际多式联运示范建设,加快构建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完善多式联运标准和服务规则,探索与沿海沿边沿江重要枢纽城市高效联运新模式,打通铁路、公路、航空、水路、邮路等多种方式,加速构建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支持泸州港参与成都国际铁路港集装箱铁公水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发展快递等现代物流业,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
(五)着力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37.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7〕36号),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和外商投资鼓励范围,加强重大引资项目财政支持和用地保障,依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探索形成有利于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向自贸试验区集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报请国家旅游局审批,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鼓励和引导外资参与和发展“互联网+”健康服务。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医疗服务业。着力发挥川酒优势,探索白酒产销体制创新,深化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功能,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国际性酒类产品展示、投资、技术等交易,打造中国白酒创新创业集聚地。瞄准世界500强和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策划开展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联合招商等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发挥境外商务代表处、投资促进代表处职能,引进代表世界前沿技术、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加强与发达国家(地区)在高端技术、重点技术领域的联合研究和技术引进。
38.创新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实施国际产能合作“111”工程,推动能源电力、石油钻采、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和航空装备制造以及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冶金建材、油气化工、轻工纺织、食品饮料优势产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快技术、标准、服务“一体化”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国标准”国际化推广,积极开展与主要贸易国别标准比对,推动认证认可结果双向互认。鼓励社会资本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和境外合作基金。提高办理境外资产评估和抵押处置手续便利化程度。推动企业用好“内保外贷”等政策,开展企业“走出去”综合性金融创新服务。
39.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入推进成都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和贸易促进平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文化贸易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文化贸易基地。在巩固提升旅游、物流等优势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大力促进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设计、文化、技术、融资租赁、保税维修等新兴领域服务贸易发展,打造“成都服务”国际品牌。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海关对融资租赁的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实行异地委托监管。
40.促进文化贸易和版权贸易发展。深化艺术品交易市场功能拓展,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开展艺术品保税业务,为境内外艺术品生产、物流、仓储、展示和交易提供服务,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文化产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不实行许可证管理。鼓励文化企业发展以传统手工技艺、武术、戏曲、民族音乐和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会展、品牌授权相结合的开发模式,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出展览等企业创新文化服务海外推广模式,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国际市场。
41.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四川省中医药服务及贸易大平台,积极与境外开展中药材种植、研发等合作,鼓励开展中医药国际健康旅游线路建设。探索“互联网+中药材”运营模式,建立完善道地中药材商品规格电子交易标准。办好国际中药健康产业博览会。
4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业。搭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业。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知识产权跨境交易,推动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支持和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品牌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3.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商贸易特点的海关、检验检疫、退税、物流等监管和支撑体系。依托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政务查询、通关、外汇结算等一站式公共服务。探索中欧班列邮(快)件运输,积极开辟邮(快)件上车通道,开行中欧邮件班列。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海外营运中心、售后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贸易、仓储和售后一站式服务。积极发展跨境培训咨询服务,鼓励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形式提供管理培训、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