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省、市(州)、县要将灾毁耕地复垦纳入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拟定复垦工程项目并组织实施,鼓励农民自行组织复垦。经验收合格后,按受损程度给予适当补助。
五、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十六)加大就业援助支持力度。地震灾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灾区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因灾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作为因灾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将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灾害监测、环境清理、治安维护等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对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因灾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招用因灾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按其为因灾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十七)鼓励灾区群众自主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灾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因灾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十八)组织开展免费职业培训。针对灾区产业特色和就业状况,对灾区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全面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十九)促进灾区群众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对接活动,免费提供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灾区群众,给予一次性单程的公路、铁路或水运交通费补贴。组织企业(单位)招用灾区劳动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二十)扩大失业保险支持范围。灾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期间,对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截止到企业恢复生产当月,最长不超过18个月。受灾企业在恢复生产经营期间开展职工培训,给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助。受灾地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助金。
(二十一)给予养老保险政策扶持。因灾停产、歇业期间或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累计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不征收滞纳金。参保人员在缓缴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对相关人员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单独清欠后办理退休或转移手续。
(二十二)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参加工伤保险并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伤亡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负责解决,企业(单位)无力支付或已不存在,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可通过相关的社会捐赠、社会救助制度予以帮助。
落实上述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落实社会保险支持政策所需资金,按规定从社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六、地质灾害防治政策
(二十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和应急响应平台。支持灾区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激励机制试点。对纳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类实施监测预警、避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措施。
(二十四)加强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实施方案,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据。支持开展地质灾害恢复治理重大课题研究。支持新技术新方法在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运用。支持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能力。
七、生态修复保护政策
(二十五)允许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先行使用林地,在规定的重建期结束后6个月内,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占用后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依法补偿后交还原林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保障灾区重建项目林地使用定额。允许灾损林木清理所需采伐定额在全县范围内统筹使用,允许受损林木清理可不开展生态影响评价。保障农房重建所需采伐限额指标。
(二十六)优先将地震灾区符合条件的陡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优先安排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
(二十七)支持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交通、电力、给排水、旅游等基础设施项目重建,支持森林公园在符合资源保护、自然教育、生态旅游等主体功能定位的情况下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重建项目审批纳入绿色通道,依法从快从简办理。支持九寨沟景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八、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政策
(二十八)支持灾区旅游业振兴发展。重点支持阿坝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大对纳入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的大九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支持力度。争取开放九黄机场为国际口岸机场。对大九寨旅游品牌重塑给予宣传促销支持。
(二十九)支持灾区发展现代农业。支持灾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优先支持良繁基地、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建立小包装应急粮油储备,确保受灾地区粮食储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