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圆根牧草生产技术规程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凉山州畜科所提出。
本标准由凉山州畜科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潇、陈刚、王同军、柳茜、卢寰宗、郝虎、敖学成、陈艳
本标准由凉山州畜科所负责解释。
凉山圆根 牧草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凉山圆根牧草生产的术语和定义、适宜种植区域、种植模式、主要栽培技术要点、收获与加工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凉山州凉山圆根牧草的种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30.1~1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DB51/T668 四川省牧草种子质量分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套作
套作是指在同一块地上,在前作尚未收获之前,在其行间播下另一种牧草或作物。
3.2
轮作
轮作是指同一块地上有计划地按顺序轮种不同类型的牧草或作物。
3.3
间作
间作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物在同一块地上按照一定的行距相间种植。
3.4
混作
混作是指在同一块地上,同时在同一行或穴内混种两种以上生育期相似的牧草或作物。
3.5
穿林播种
穿林播种是指在荞麦等作物收获前,把凉山圆根种子均匀撒播在未收获的前作地里的播种方式。
4 适宜种植区域
凉山圆根喜温凉湿润气候,抗寒性强,在四川省凉山州17 县(市)海拔1100m~3200m 的亚热带区、山地河谷区、山地暖温带区、山地温带区等多生态地区种植,也适应其它类似生态区种植。
5 种植模式
5.1单作
凉山圆根单作。
5.2轮作
可与马铃薯、玉米、烤烟等轮作。
5.3套作
可与荞麦、玉米套作。
5.4间作
可与光叶紫花苕、萝卜、豌豆间作。
5.5混作
可与光叶紫花苕、燕麦、大麦混作。
6 主要栽培技术要点
6.1 地块选择
选择生态条件适宜,沙质性土壤和粘性土壤均可,PH值6.5~7.5,排灌方便、土壤肥沃、疏松,不含残毒和有害物质的地块。酸性土壤可加入适量石灰调整。
6.2 整地
6.2.1 杂草清除
在土壤翻耕前半个月选择天气晴朗、阳光直照时,用喷雾器喷施除草剂,选用除草剂应符合GB4285要求。
6.2.2 翻耕
喷施除草剂一周后,杂草枯黄死亡后进行翻耕,深度为20cm~30cm左右,并喷施杀虫剂(应符合GB4285要求)消除土壤中的害虫;当与玉米等作物套种,应在玉米成熟前15d~20d对土壤进行中耕除杂,适当松土。
6.2.3底肥
根据土壤肥力确定,一般在播种前施用腐熟农家肥或有机肥37500kg/hm2或磷、钾肥各150kg/hm2作底肥,以提高产量。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 496的规定。
6.2.4 平整
施肥后打碎土块,耙平地面,同时除去杂草残枝及根系、石块等杂物后待播。土壤干旱地可在播前浇水,以保证播种到出苗时的适宜墒情。
6.3 播种
6.3.1 品种选择
种子质量检测应符合GB/T2930.1~2930.11要求;播种的凉山圆根应符合DB51/T668三级标准以上。
6.3.2种子处理
播种前宜晒种一天,有条件者可进行消毒处理。
6.3.3播种量
适宜播种量为2.25kg/hm2;混作时播种量减半。
6.3.4播种方式及方法
撒播、条播、穴播均可,大田生产主要以撒播为主。与玉米、荞麦等作物轮作时,一般采用穿林播种方式。
6.3.5播种时间
秋季(7月~8 月)播种。我州二半山区,选择在8月初左右马铃薯收获以后播种,高寒山区提前到7月中下旬播种。降雨后进行播种更有利于保证出苗率。
6.3.6播种深度和覆土深度
一般直接撒播于土壤表面,播后覆土1cm~2cm即可。水分充足可不覆土。
6.4 田间管理
6.4.1 清除残茬
采用穿林播种的生产地,应在前作作物收获后清除其残茬。
6.4.2 杂草防治与间苗
在凉山圆根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应视杂草生长情况及时人工清除杂草,尤其是幼苗期。同时,结合除草进行间苗作业,去除杂、劣、病株,每平方米保留植株数为50株左右。
杂、劣、病株,以及杂草等,应搬运出田外处理。
6.4.3 灌溉与排水
凉山圆根对水分要求不高,中等水分条件即可满足其生长。干旱时需适时灌水,尤其在块根膨大期需水量较大。幼苗期浇水,应采用雨雾状喷灌,以防伤害幼苗。地势低洼、易水涝土地应挖沟排水。
6.4.4追肥
根据土壤肥力水平来确定追肥。一般情况下在块根膨大期分两次使用尿素进行追肥,两次时间间隔为15天。尿素使用量按照375 kg/hm2~525 kg/hm2来计算。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 49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