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化养猪场猪栏数量的计算及排列方式
在工厂化养猪生产过程中,为提高猪舍的利用率和养猪生产效率,一般均采取全进全出、均衡生产的方式,以周为节律进行生产,即饲养一定数量的母猪,组成一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都由配种、妊娠、分娩、保育、生长、育成等环节组成。以饲养600头基础母猪、年出栏一万头商品猪的万头生产线为例,按每头母猪平均年产2.1窝计算,则每年可产仔1260窝,平均每周产仔24窝,即每周应有24头母猪配上种,24头母猪产仔,24窝仔猪断奶进保育舍,24窝育肥猪出栏。
每条生产线都由配种舍、妊娠舍、分娩舍、保育舍、生长舍和育成舍组成,而每栋猪舍的大小则取决于各类猪舍中猪栏的数量及排列方式。
1 生产线内各类猪栏的数量
工厂化养猪是以周为节律,以饲养单元为单位,实行全进全出的生产制度。全出后要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考虑到实际生产过程中的不平衡性及管理上的方便,各猪舍还应增加一定数量的机动栏,一般为增设1周的猪栏数量,以便冲洗消毒及机动时使用。
1.1 公猪栏 在工厂化养猪生产中,公母猪的比例为1∶20。以万头生产线为例,需饲羊公猪30头,所以应在配种舍内设30个公猪栏;公猪的年更新率为50%,每年应更新淘汰15头公猪,因此还需要设置4~5个后备公猪栏。
1.2 母猪栏 因为母猪在生产线的配种舍、妊娠舍、分娩舍之间循环,所以每栋猪舍内母猪栏的数量取决于母猪在各舍内的占栏时间。
1.2.1 母猪在配种舍内的占栏时间:母猪断奶后转入配种舍,一般经4~5天发情配种,平均为7天左右,配种后再经过一个发情周期如不再发情即转入妊娠舍。所以母猪在配种舍内的时间应等于从断奶到配种的天数,再加上一个发情周期的天数。即7天+21天=28天或4周。
1.2.2 母猪在妊娠舍的占栏时间:妊娠母猪在产前7天左右进入分娩舍,故在妊娠舍的时间应为114天减去一个发情周期,再减去7天,即为114-21-7=86天或12周左右。
1.2.3 母猪在分娩舍内的占栏时间:等于哺乳期加上7天,如为28天断奶,则母猪在分娩舍内的占栏时间应为35天或5周。确定了母猪在各舍内的占栏时间后,便可计算出各舍母猪栏的数量。
以600头基础母猪的万头生产线为例,母猪在分娩舍内的占栏时间为5周,则分娩舍母猪栏的数量应为:
(5+1)×24=144栏。
配种舍的母猪栏数量为:
(4+1)×24=120栏。
妊娠舍母猪栏的数量为:
(12+1)×24=312栏。
1.3 保育舍仔猪栏 仔猪断奶后进入保育舍,在保育舍的时间为5周左右,断奶时相邻两窝仔猪合并成一栏转入保育舍,所以保育舍猪栏的数量应减半。每一栏的面积可容纳两窝仔猪,所以保育舍仔猪栏的数量为:
(5+1)×24÷2=72栏。
1.4 生长舍猪栏 进入生长舍的猪体重已在20千克以上,此时需要公母分群饲养,每栏饲养头数应15~20头(即2窝仔猪的头数)。中猪在生长舍内的时间约为9周,因此生长舍的猪栏数量为:(9+1)×24÷2=120栏。
1.5 育成舍猪栏 从生长舍到育成舍时,为了减少重新组群的应激反应,应尽量做到整栏移动。猪只在育成舍的时间约为8周,因此育成舍的猪栏数量为:(8+1)×24÷2=108栏。
2 各猪舍内猪栏的排列方式
2.1 在同一条生产线中,各猪舍的长度应基本一致,不宜过长,以60m~85m为宜。猪舍过长会给排污、饲喂和机械清粪带来不便。
2.2 猪舍的宽度应有利于建筑、采光、通风及保温,最好在15米以内。
2.3 猪栏的排列方式应便于机械的安装与操作。
2.4 根据猪栏数量的多少,可排成2~4列,如猪栏数量过多,一栋猪舍容纳不了时,可分建2~4栋猪舍。
2.5 配种舍的公母猪栏应相对或相邻排列,以利于刺激母猪发情。
2.6 为了便于清洗消毒和实行全进全出,分娩舍尽量做到24栏为一个单元,保育舍则12栏为一个单元,而且单元之间隔离。其它猪舍则尽量做到24栏或12栏为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