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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 投诉: 举报 时间: 2014-07-01 22:08 阅读:

 川办发〔2014〕58号 oO1四川养殖网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精神,大力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三大发展战略”,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突出特色、农民主体”原则,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实现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以推进幸福美丽新村为抓手,以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住房、饮水、用电、通讯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80%左右的行政村完成人居环境改善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科学规划引领。
 
  1.深化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注重规划统筹,在编制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注重因地制宜,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适度聚居的原则,优化中心村和一般村布局,科学规划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和不同类型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注重城乡基础设施互连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合理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完善新村聚居点和旧村落改造提升规划。按照省有关规范要求,完善新村聚居点和村庄整治规划,加强与农业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遵循“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传承历史文化和耕读文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尽可能在原有村落基础上建庭院、建入户路、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水、改圈,提升民居使用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展现“房前屋后、瓜果梨桃、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3.加快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列入国家、省名录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体现原村落古建筑、古构筑物、原生产生活方式和名木、古树、古井、古路的保护,注重传统村落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融合。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要制定专门保护措施。
 
  (二)大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
 
  1.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农村危房全面调查进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整合政策资金,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2.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坚持把扶贫解困作为推进新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把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先难后易,攻坚破难,采取专项投入、资金整合、财政支持等办法,通过政府兜底、盘活农村闲置资产、配套建设廉租房等形式,注重基本保障和基本功能,切实解决农村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https://www.4665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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