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2018年全省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市(州)畜牧(奶业)主管部门要把生鲜乳专项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把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跨部门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四)抓好各地自查。各市(州)畜牧(奶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任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不足, 提出措施,确保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市(州)在专项整治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工作总结,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五)健全长效机制。省农业厅及各地农业部门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开展重点督查。我厅将派出督查组,并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督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入户(场、站)调查等形式,对我省部分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七)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州农业部门于9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含电子版)、《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见附件1)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畜牧业处(畜牧总站)。邮箱:517374592@qq.com。
联系人:
畜牧总站:杨 嵩,电话:18180441277
畜牧业处:周同新,电话:028-85545669
具体信息请访问:http://www.scagri.gov.cn/zwgk/tzjd/201805/t20180517_541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