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5亿亩以上。在项目实施上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取土化验、田间试验,不断完善粮食作物科学施肥技术体系,扩大经济园艺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逐步建立经济园艺作物科学施肥技术体系。加大农企合作力度,推动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探索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配方肥使用补贴试点,支持专业化、社会化配方施肥服务组织发展,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施肥技术服务。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为支持使用高效肥和低残留农药,从2014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高效缓释肥集成模式示范项目资金300万元,在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南、甘肃省和山东5个省重点推广玉米种肥同播一次性施用高效缓释肥料技术模式和地膜春玉米覆盖栽培底施高效缓释肥料技术模式。从2011年开始,国家启动了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2015年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继续在北京等17个省(市)的42个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生产大县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补助农民因采用低毒生物农药而增加的用药支出,鼓励和带动低毒生物农药的推广应用。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从2014年起,“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改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资金,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一是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综合技术。在南方稻作区,主要解决早稻秸秆还田影响晚稻插秧抢种的问题。在华北地区,主要解决玉米秸秆量大,机械粉碎还田后影响下茬作物生长、农民又将粉碎的秸秆搂到地头焚烧的问题。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推广应用不同秸秆还田技术模式。二是加大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应用力度。集成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肥田作物、施用土壤调理剂等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在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试点工作和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大、补充耕地数量多的省份大力推广应用。三是加强绿肥种植示范区建设。主要在冬闲田、秋闲田较多,种植绿肥不影响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发展的地区,设立绿肥种植示范区,带动当地农民恢复绿肥种植,培肥地力,改良土壤。
2015年,在东北四省区开展黑土地保护试点工作,选取试点县,综合集成技术模式,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着力改善黑土设施条件,全面提升黑土地质量,促进粮食和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2014年,国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一是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是细化了设施农用地管理的要求。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占用耕地的,不需要补充耕地,鼓励采取耕作层剥离等技术措施保护耕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替代在实践中很难做到的“占一补一”要求。平原地区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避开基本农田的,允许经论证后占用基本农田,并按质保量补划。鼓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公用设施,提高农用设施利用效率,集约节约用地。增加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时,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国有农场的农业设施建设与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及有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将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按照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的整体要求,将设施农用地管理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在简化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的同时,要求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农业部门依据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并将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共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