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四川出台17条措施 降低用人成本可实行弹性工时制
2 技术改造创新
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补助
充分利用去产能形成的闲置厂房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对新建载体、改扩建载体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100万元支持
3 军民融合
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新增100户具备条件的民口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实施2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建立5-1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 企业品牌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0万元、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经营管理单位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等示范区的,奖励50万元
5 企业市场
对销售收入增长15%及以上,且在省内行业排名前30位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从省级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鼓励省内主要用户扩大利用四川产品
6 农业
在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安排30亿元支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奖补,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等
7 旅游餐饮业
安排省级旅游发展资金1亿元支持自驾游示范营地、旅游厕所、旅游度假区、景区智慧旅游等项目建设
鼓励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实行淡旺季价格政策,除大小长假外,景区的门票、观光车、缆车票价实行价格优惠
8 土地资产
去产能退出的存量土地,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通过基金预算安排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
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企业将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
9 房地产
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地方政府可给予一定奖励
10 金融
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80万元
对在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近3000亿元
11 降税负
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缓”政策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12 降电力成本
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6分,国网直供区直购电、留存电量等特殊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01分
全年直购电量规模不低于300亿千瓦时,扩大直购电试点参与范围
13 降天然气价格
严格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政策
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价格
14降用工成本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薪酬和实行弹性工时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其间不收取滞纳金
15 降物流成本
继续对产成品、原材料铁路运输实行运价下浮政策对大件特种运输企业收取的道路损失补偿费等进行清理规范
16 降制度性交易成本
深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17 政务服务
再取消下放一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三证合一”实施范围,探索试点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