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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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6〕7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9日
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快推动我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显著增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追溯意识,大幅提高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比例,逐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认知度和接受度,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
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七大类产品作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详见附件)。
(一)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工作体系。完善畜禽标识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家畜标识佩戴,逐年提高活禽标识佩戴率,开展畜禽产品追溯试点。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可追溯示范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食用农产品领域信息资源,强化追溯系统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下同)
(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四川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选取部分市(州)、县(市、区)作为试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预包装白酒、食用植物油等为试点品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国内市场流通环节进口食品追溯。(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推进进口乳粉和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制度,实现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督促备案食品进口商依法建立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制度,实现进口食品全程可追溯,防范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以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系统为依托,核查进口商备案及进口销售记录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行药品制剂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实现我省药品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重点加强特殊药品全过程管理。(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公安厅)
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特殊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动态实时监管链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农药、饲料、种子产品追溯管理,开展兽药经营环节追溯管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对高效复合肥、氮肥、磷肥、钾肥等逐步在全省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建立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行入库扫码、认证编码、流通使用全程管控,保障化肥产品在生产经营领域内可追溯。(责任单位: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社)
(五)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
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立电梯、气瓶等重要产品生产、安装、使用、检验全过程追溯信息规范。(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六)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
实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将我省生产及经常使用的7种剧毒化学品、28种易制爆危化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重点监管的48种化学品,纳入重点产品全程追溯。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追溯,规范危险化学品数据采集方式、标准以及追溯信息统一。整合省级公安、安全监管、国防科工、交通运输、质监、环境保护、工商等部门的涉危爆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危爆物品流向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防科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