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促进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针对不同人群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营养健康食品。构建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规范食品标签营养成分标识,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改造传统烹饪模式,研发营养健康型烹饪模式。鼓励餐饮服务单位配备专(兼)职营养专业人员。争创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实施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推进米、面、马铃薯主食产品研发与消费引导,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推广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的重点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5.推动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开展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控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和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积极开展传统食养服务。
1.加强传统食养指导。以辨证施治、整体观、个性化理念为指导,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普及食养理念和方法,提升居民食养素养。(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2.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发挥我省“中医之乡”“中药之库”资源优势,结合我省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收集、整理地方特色传统食用中药材,开展安全性评价,遴选优势品种,争取纳入国家药食同源目录。(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局负责)
3.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鼓励科研院所研发一批宜食、宜用的中药食养产品。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市场化。加强药食同源的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开发,推进产业规模化。(省中医药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配合)
(五)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1.实现营养健康数据共享共用。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开展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发展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省卫生计生委牵头,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省质监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2.开展信息惠民服务。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负责)
(六)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教。
1.加大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我省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编写《四川省居民膳食指南》和科普宣传资料。创新营养健康宣传形式,建立免费共享的营养和食品安全科普平台。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营养健康素养,发挥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教育厅、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协负责)
2.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学生营养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指标。(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协负责)
(七)实施营养健康重大行动。
1.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孕产期和婴幼儿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推进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婴幼儿进行营养指导。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评价、干预和随访,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省卫生计生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