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川农业[2014]91号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
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畜牧食品(畜牧兽医)局、水务局、农机局,财政局,四川省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有关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今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43号)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2014年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绩效管理,确保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4年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7月2日
附件
2014年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2013年,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强力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保障增强,我省粮食生产实现“七连增”,油菜籽产量连续12年创历史最好水平,农业助农人均增收130.2元。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126万吨,水产业助农人均增收39元。生猪、水禽、兔、蜂群生产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大省地位,全省肉类总产量同比增长3.6%,禽蛋产量同比增长5.0%,奶类产量同比增长2.1%,全省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增加73元。四川用占全国4.7%的耕地养活了占全国6.6%的人口,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4年,遵照中央“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全省力争粮食增产5亿斤以上,农业为农民增收120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3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325亿元,水产业助农人均增收30元以上。全省肉、蛋、奶产量分别增长3.5%、5%和2%,畜牧业产值增长3.5%,畜牧业为农民人均增收贡献60元以上。
面对人多耕地少中低产田土比重大、农业产业层次低精深加工薄弱、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农业生产成本上升等诸多矛盾和问题,要用科技的支撑保障来突破农业发展的瓶颈,加强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持续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措施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1〕29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农业〔2012〕98号)精神,围绕主导产业,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理顺体制、稳定队伍、创新机制、优化模式、强化管理,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14年补助政策继续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以下简称农业县),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各农业县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要求完成改革任务。一是强化公益性职能。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保障国家在基层设立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财政全额拨款性质,强化农业公共服务。二是健全推广机构。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设置,明确并落实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县域内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能,鼓励实行人、财、物“三权”归县管理。四是强化人员岗位管理。全面实行农技推广岗位证书制度,按岗聘用人员,加强岗位准入管理。五是强化财政保障。把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整合现有资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农技推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