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一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分工,统一项目实施行为规范。二是使用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统一标识,规范竖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技术指导员胸牌和科技示范户门牌。三是使用农业部统一设计的《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据实填写技术服务的时间、人员和内容等,接受实地考评查验。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省上结合农业工作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各农业县要加强关键农事季节、关键工作环节等过程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五是加强信息管理,确定专门信息管理员,利用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各市(州)农业、财政部门于2014年7月20日前将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抄报农业厅、财政厅(电子版发送Lyfu089@163.com)。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省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补助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车辆购置和房屋购建,以及与技术推广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各市(州)和县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督促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上制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项目绩效考核。按照农、财两部要求,今年继续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行延伸绩效管理。一是农业部加强对省级延伸绩效管理,推进政策落实。二是省级通过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增加下一年度资金安排,对考核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少资金安排直至取消项目资格。三是各农业县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对农业技术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直接与进村入户技术服务补助、绩效奖励挂钩,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
(五)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并上载到中国农业推广网(www.farmers.org.cn)、四川农业信息网(www.scagri.gov.cn)、四川水产网(www.scsscj.cn)、同方知网、云平台等,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特别是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多渠道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开展向周小贺同志学习活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农技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带动农技推广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开创农业技术推广新局面。
文档来源:四川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