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的意见
乡(镇、街道)公共厕所。重点完善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环卫公共厕所、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等建设改造。到2020年,完成3209座乡(镇、街道)公共厕所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
农村公共厕所。到2020年,完成5305座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
2.交通厕所。
交通沿线厕所。按照车辆行驶每2小时左右应有1座厕所的需求,重点做好交通沿线厕所的选(布)点与建设工作,通过创建星级服务区、开放沿线公路服务管养设施厕所和开放改造加油站厕所等方式对现有交通沿线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到2020年,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22座厕所、高速公路服务区219座厕所、加油站760座厕所的新建与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交通节点厕所。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明确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节点与市政的管辖范围,做到厕所建设不留死角,并根据日均客流量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节点厕所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到2020年,完成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铁路车站等交通节点432座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3.景区景点厕所。
旅游景区景点厕所。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建设标准,根据景区发展需要,加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改造。到2020年,完成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集散中心等1429座旅游标准化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其他景区景点厕所。除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外,全省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乡村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区域厕所,其设计、建设与改造要与当地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到2020年,完成全省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以外景区景点2207座标准化旅游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4.农村户用卫生厕所。依据《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等相关标准规范,按照“因地制宜、一村一策、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方式,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加快实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同步加强粪污治理,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推进沼气池改厕工作;综合考虑村庄区位、农户数量、聚居程度,结合经济条件和管理能力,选择适宜的污水收集和处理模式。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推广以村为单位的中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以户为单位的生活污水及粪污一体化处理设备。
到2020年,城市近郊、县城周边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厕所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其他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到2020年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209.83万户。(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
5.学校厕所。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民办幼儿园)厕所新建和改造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学校厕所设施齐全,厕位布局合理,满足使用需要,厕所洁净卫生。(责任单位:教育厅)
6.医疗机构厕所。加快推进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卫生厕所新建和改造工作。到2020年,实现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厕所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7.机关事业单位厕所。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相关建设标准,逐步提升改造单位厕所,加强管理服务和检查维护,全面改善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满足办公活动和职工如厕需求,提升如厕体验。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厕所的对外开放和资源共享,方便大众如厕。(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