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的意见
8.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厕所。加快商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品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场所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同时推进城市餐馆、酒店、楼宇(写字楼、办公楼)厕所的提升和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供销社)
(九)规范公共厕所管理。
加强运营管理。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健全公共厕所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保持公共厕所的设施设备完好和干净无味。(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草局、省供销社、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厕所标识标志指引标准,规范标志名称和设置标准。加强公共厕所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推广和运用“城市公共厕所云平台”,推动“互联网+公共厕所”,着力解决如厕难题。(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创新建管模式。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共厕所干净无味、卫生实用。鼓励采取PPP模式、委托模式、认养模式,引进专业厕所管理公司进行集中管理,利用企业广告、自动售卖等多种模式,创新开发厕所商业业态,探索景区厕所纳入景区经营服务项目整体运营管理,商业集中区公共场所与商铺、摊位经营挂钩,城市公共厕所采取公私合营等模式。鼓励将厕所管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厕所的日常保洁、维护承包专业保洁公司统一负责。(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统筹公益劳动。将有劳动能力的群众领取政府补助类资金与参与公共厕所保洁等公益性劳动统筹研究。坚持“因事设岗,按岗定人”原则,开发一批“厕所革命”公益性岗位,统筹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优先安置贫困户、就业困难户。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制定就业扶持政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同时鼓励厕所经营管理主体提供公益性服务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等就业,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局)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把抓好“厕所革命”纳入民生实事,作为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地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厕所革命”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督促指导服务。各市(州)“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加强政策引导。在“厕所革命”规划、用地、立项、审批、水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土地、资金、税收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建设独立厕所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土地中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可将公共厕所建设要求作为出让条件,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厕所。
(十二)加强督查考核。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地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各地要紧扣“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任务,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厕所革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全省2018—2020年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