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14亿元,已按规定用于应急救灾、补充省级偿债准备金等支出,并已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
2013年,省级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省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共8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省人代会审查,审查资金量占部门预算资金总量的88.5%。
2013年,中央补助我省3305.42亿元,增长13.1%。其中:返还性收入234.57亿元,增长1.2%;一般性转移支付1782.07亿元,增长14.1%;专项转移支付1288.78亿元,增长14.1%。省级补助市县支出3260.64亿元,增长16.6%。其中:返还性支出178.73亿元,增长1.2%;一般性转移支付1527.08亿元,增长12.2%;专项转移支付1554.83亿元,增长23.7%。
与此同时,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报告时,就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措施,切实推进整改。
以上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请予审查批准。
(三)全省财政工作
2013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财政部门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深化管理改革,大力支持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经受住了重大自然灾害、经济增幅回落、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收入预算任务,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运行质量继续提升。2013年,全省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5.6%,提高0.1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6%,提高0.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持续提升。支出结构继续优化,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比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83.3%。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全省结余资金633.09亿元,减少9.3%;省级结余资金211.74亿元,减少25.4%。
二是救灾重建保障有力。面对“4·20”芦山强烈地震、“7·9”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省级财政筹集救灾资金52亿元,全力保障应急救灾。努力争取中央支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全力做好资金平衡,共筹集中央和省级“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资金560亿元,为灾区重建和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民生改善扩面提质。2013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3987.6亿元,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4.1%,是2010年的1.5倍。不断完善以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促进、住房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民生保障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日渐成熟。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切实问题入手,狠抓提升百姓幸福感和满意度的补软、补短、补缺、补低工作。2013年,在年初已定“十项民生工程”基础上,增加安排省级财政资金3.3亿元,新增实施了八项民生事项,有效缓解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长期以来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四是支持发展更加有力。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及时启动“营改增”试点,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融资财政政策。继续保持政府投资规模,下达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超过200亿元,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0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1295亿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自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关键环节,有序淘汰433户企业落后产能,支持关闭424处小煤矿,有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五是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启动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推进转移支付结构调整。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完善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深化绩效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改革,深入实施支出绩效评价,省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评价项目总数达1680个。启动实施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省级专项预算项目压缩40%以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省压缩一般性支出21亿元(“三公”经费6.9亿元),其中:省本级压缩一般性支出5亿元(“三公”经费0.8亿元)全部安排用于支持社会化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5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