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要求,强化预算编制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全面激活存量资金潜力。2014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98亿元,下降16.7%。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下达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上半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进度、增幅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2.8个、17个百分点,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增幅均超过20%,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剧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围绕“稳企业、稳产业、稳预期、稳政策”,制定出台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十条财税政策措施支持经济稳定增长。主要通过筹集超过500亿元资金,扩大财政投入,加快资金拨付,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民生保障、转型升级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与此同时,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270亿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全面深化财政改革
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制度、专项资金管理、绩效预算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等8项改革,启动推进完善事业单位财政投入机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跨年度预算平衡、全口径预算管理等4项改革,研究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等2项改革。目前,上述改革正有序推进,其中部分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以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为例,截至6月底,省级财政净下划市县收入较上年增量超过10亿元,市县地方税收收入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70.5%,较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财力下移”的改革总体取向进一步彰显,基层财政实力进一步提升。
(四)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基本取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健全中央和省级投入为主、市县共同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4年,在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将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水平等困难群众急需急盼解决的19件民生实事作为保障重点,继续保持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截至6月底,全省各级“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1120.9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0.3%。
(五)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积极筹集重建资金,及时下达资金预算,合理调度资金,重点做好地灾防治、生态修复、产业重建资金申报和下达工作。截至6月底,中央和省级重建资金已经到位421.32亿元,占总额的75.2%,其中已下达401.2亿元,占到位资金的95.2%。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规范审批流程,认真落实项目概算、预算、决算评审以及重大项目财政财务监管员制度,严格执行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审批和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同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推进落实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机制,确保重建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我省经济运行呈现低位增长态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全省财政部门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实现“两个跨越”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奋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为推动四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年初目标。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切实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衔接,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细化征收措施,努力完成年初目标。二是加强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三是狠抓政策贯彻落实,支持经济稳定增长。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保障资金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确保稳增长系列政策发挥实效。四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督促市(州)调整完善对非扩权县(市)财政体制,建立健全跨区域财税利益分配机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体系,调整完善新纳入试点范围扩权县(市)财政体制,支持扩权强镇改革试点,继续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公开等改革,让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