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签署畜产品诚信生产承诺书
昨日,筠连县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局、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联合在筠连县畜牧兽医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筠连县畜产品诚信生产座谈会,筠连县养牛协会、筠连县塘坝乡超群养殖场、筠连县大自然野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筠连县维新镇顺阳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筠连县双腾旭松养殖专业合作社、筠连县正兴兔业专业合作社、筠连县佳乐富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筠连县洪森猪肉制品有限公司、筠连县筠洲信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好牛旺凯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鸿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参加了会议,并在有关部门见证下共同签署了筠连县畜产品诚信生产承诺书。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生产(养殖、加工)、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畜牧业投入品(兽药、饲料)使用制度、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畜产品采收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
3、严格执行畜牧业投入品(兽药、饲料)的使用规定,建立完整档案,坚决不使用禁用、限用畜牧业投入品(兽药、饲料);保证在生产(养殖)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准予出售,确保不合格畜产品不流入市场。
4、做好畜产品生产、销售档案,并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对不合格的畜产品实行召回制度;畜禽类食品生产企业原料必须源自已经认证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
5、随时接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兽医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014年拟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的筠连县尖峰山种养专业合作社、筠连县山外山生态家庭农场也派代表参加了座谈会,签署了《筠连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