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毛浴乡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外购生猪管理
为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毛浴乡畜牧站从六个方面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外购生猪的管理。
一是强化外购生猪的审批备案制。凡到县外购买种畜,规模场主必须向该乡畜牧站报告,同时要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了解种畜调出地的动物疫情,取得种畜调运资格;凡到县外购买商品仔猪,必须向当地畜牧食品站申报备案。
二是强化外购生猪的防疫管理。凡从县外购进的生猪,必须切实了解所购生猪的免疫注射情况,取得当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有效抗体抽检合格报告。回到本场后,必须观察15天,请该乡畜牧站技术人员注射必要的疫苗后才能正式饲养。
三是落实购销合同。凡到县外引购生猪,必须与出售生猪的单位或个体签订购销合同,办理合同公证,明确落实双方责任。
四是强化检疫监督责任制。凡到县外购买生猪,畜主或经营者必须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指派的检疫员一同前往,对所购生猪开展临床健康检查,监督运输车辆装前卸后的消毒,监督沿途运输生猪过程中的防疫管理。
五是强化隔离观察制。凡从县外引购的生猪必须隔离观察15天以上,经该乡畜牧站监管人员确认健康后才能合群饲养或出售,凡在到达目的地24小时内发现生猪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向该乡畜牧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售生猪的畜主(或经营者)以及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单位报告。
六是强化防疫注射。凡从县外购买的生猪,确认健康后,必须加强免疫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