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至22日,彭州市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天彭、九尺、丽春、濛阳等镇的11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彭州兽药经营市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成都市农委要求,8月21日至22日,彭州市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天彭、九尺、丽春、濛阳等镇的11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的情况,检查中未发现经营假劣、违禁、过期兽药的行为。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兽药经营企业软硬件建设,为我市食品安全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