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区畜牧局:全力做好生猪检疫工作
一是规范检疫行为。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11个检疫规程、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对动物检疫工作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在全区科学设立10个申报检疫点,对检疫员开展生猪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培训2期,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制度。
二是严格屠宰检疫。坚持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人员制度,全区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14名,严把生猪入场关、待宰巡查关、同步检疫关和宰后处理关。宰前检疫严格依照检疫规程检查动物健康状况,逐头逐批核对待宰生猪的畜禽标识和检疫合格证明情况,检疫合格方进行屠宰,对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同步检疫依照检疫规程实施全流程同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并在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场或者货主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病死、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上半年,共屠宰检疫生猪107311头,检出不合格生猪85头、不合格内脏9576公斤全部无害化处理。
三是做好生猪“瘦肉精”抽测。按照市上要求,对屠宰生猪按照3%比例开展“瘦肉精”监测,开展监测3300余头份,结果全呈阴性。
四是强化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区26个农贸市场、5个大型超市加强巡回抽查,所有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查证验物,绝不让未经检疫动物产品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