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畜牧食品局多举措推进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夏季高温高湿,是畜禽疫病的高发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多举措推进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市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一、加强宣传,精心组织
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畜食发【2013】75号),安排布置了我市夏防工作要求和进度,从7月8日-8月8日,集中30天统一开展以补免、消毒为主的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组织资金,储备物资
根据全市畜禽饲养总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等夏季补免用疫苗进行了足量储备。同时争取市政府支持,市财政拨付防控专项资金28.9万元,于6月5日已招标采购到位注射器、消毒药、防护器具等夏季动物疫病防控物资。
三、开展流调,加强补免
按照春秋二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的原则,共补免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76.6 万头(羽、只)。同时开展畜禽疫病流行病调查和疫情监测,共监测76.6万头(羽、只),为全市夏季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
四、消毒灭源,切断疫源
认真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对圈舍、饲喂工具、周围环境的清扫消毒工作,特别是发生洪涝灾害的地方,对雨水冲刷淹没圈舍及畜禽活动场所加大了消毒频率,做好畜禽饮水消毒工作,消毒面积达125万平方米,有效净化畜禽养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五、强化检疫,加强监管
在全市强化严格落实引种申报制度,从市境外引进非屠宰用畜禽,按规定程序申报,并执行隔离观察制度,严防在引种的同时,从外引入疫情。同时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上市畜禽及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因灾、因病等因素造成的所有病害死动物,严格按照“五不一处理”(即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不丢弃和无害化处理)以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要求,规范进行生物安全处理,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防止病死畜禽流入消费环节威胁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