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强化基层畜牧兽医站财务管理构建“阳光畜牧”
罗江县畜牧食品局“四举措”强化基层畜牧兽医站财务管理,着力构建“阳光畜牧”。
一是增加监管举措。基层畜牧兽医站按照大站3人、小站2人的标准组建财经工作组(不包含正副站长与出纳),吸纳职工主动参与财务监督。
二是规范审签程序。创建新的基层畜牧兽医站经费支出审签程序:经办人→财经工作组→会计→站长,所有开支票据必须严格按程序审签,缺任何一级审签签名均视作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三是严控报销标准。对站务资金管理、通讯费用和公务接待报销标准等作出细化规定,任何违规或超支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惩。
四是严肃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节省开支,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基层畜牧兽医站以证章、资产等作抵押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否则由站长和当事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