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畜牧兽医局严查不合格产品 确保宜宾市翠屏区兽药产品质量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3]17号)和《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3〕20号)所列产品,局属行政执法大队对我区范围兽药经营企业销售的产品进行了一次清查。
2013年7月3日—4日,局属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对城区兽药批发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同时还抽查了四个乡镇的兽药零售点和部分规模养殖场。执法人员按照《2013年第三、四批次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国家计划、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所列产品一一仔细比照、认真检查,目前在我区兽药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未发现上述产品。为了彻查不合格产品,我局将(农医发[2013]17号)、(农医发〔2013〕2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求各畜牧兽医站立即对辖区内的兽药销售商、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通报产品,立即通知局行政执法大队查处。
经过此次对兽药市场的全面检查,有效防止假劣兽药流入我区市场,保证了我区畜牧投入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