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学习“两高司法解释”
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的贯彻实施,青羊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5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
一是充分认识“两高司法解释”对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犯罪行为的重要意义和我们肩负的责任。二是以“两高司法解释”的施行为契机,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兽药残留整治,落实休药期制度。严查、严打人药兽用行为,严厉打击“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三是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的具体要求,全面使其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知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依法移送、依法办案意识。四是结合实际,广泛宣传“两高司法解释”出台的重要意义、让每个从事与畜禽相关的生产(经营)者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守法经营。
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要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两高司法解释”的震慑威力和预防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违法行为决不纵容姑息,确保畜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