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加强规模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
今年以来,平昌县畜牧食品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班专抓,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加强规模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落实“四不一处理”制度,即: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落实安全处理。1—5月份全县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6550头。
落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承办,采用电视专题节目、张贴公告、印发告知书、上门入场宣讲等措施,广泛宣传宣讲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和好处;印发《不准出售病死畜禽告知书》、《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告知书》3万余份,签订规模场承诺书1500余份。
组织各乡镇站落实专人,划片包村,具体负责日常监管、登记和上报工作。各养殖场(小区)出现病死猪时立即上报当地畜牧站,由畜牧站派员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现场拍照并填写登记表,由养殖场负责人、监管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动监所。凡一次死亡5头以上的,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