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畜牧系统狠抓廉洁自律见成效
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隆昌县畜牧系统结合自身实际,狠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取得初步成效。
一、大力宣传,提高能力在系统内组织所有干部职工召开了20余场专题会,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曾万明书记要求的要率先垂范做到“十个带头”,要求县局各机关股室、县属单位和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结合各类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反复学习各级的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适时诫勉,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努力营造廉洁过春节、和谐过春节、平安过春节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制定制度,禁止行为结合系统实际情况,制订了 “十四项制度、六项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新规定,即下级一律不准给上级拜年,各单位间不准相互宴请,不准未经批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收钱敛财;严禁以任何借口索要、收受下属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礼品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私设“小金库”,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损公肥私,严禁工作期间赌博、变相赌博和其它时间豪赌,严禁向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涉行企业、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业主、各类畜禽贩运户乱摊派,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严格财经纪律,控制各种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和一般性支出,减少、简化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和会议活动;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作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进一步规范外出管理,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三、落实责任,加强整改隆昌畜牧系统廉洁自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纪检组牵头成立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局机关股室积极主动加强自查整改,确保廉洁自律工作不走过场、不变样。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为了确保隆昌畜牧系统廉洁自律工作取得实效,畜牧局成立了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县局各股室、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的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没有发现一起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