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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农村发展局关于印发双流县2012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举报 收藏 时间: 2014-04-10 18:19 阅读:
双流县农村发展局
     关于印发双流县2012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64号)、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管理的通知》(川畜食函[2012]199号)、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畜食函[201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招标确定的供精单位,调整输精站、点,完善猪人工授精网络, 推广猪人工授精技术,落实2012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政策。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能繁母猪人工授精配种的养殖户(散养户和规模养殖场)。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
  三、补贴程序
    供精单位直接向母猪养殖户无偿提供精液或无偿向输精站点提供精液(含本场自配),由输精站点技术人员到户为能繁母猪配种或农户自配,做好配种记录,年度由农发局组织片区交叉检查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经公示后对供精单位进行补贴。项目资金为省下达当年度资金与原结余资金,如仍有结余,继续结转下年度使用。
  四、技术管理措施
  (一)供精单位
  1、供精单位入选条件:
  (1)符合双流县生猪品种改良规划的县内种猪场、规模场,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并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能力。
  (2)供精单位选址和布局符合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要求(NY/T2077-2011)。
   (3) 公猪品种为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白猪、配套系和优良地方品种,存栏采精公猪10头以上,同一品种公猪不少于3头。
   (4)公猪来源于省级畜牧部门评定的种猪场,具有出场合格证书,有完善的系谱档案,品种特征明显、健康,符合种用要求。
   (5)种猪常温精液生产、检验和保存所需必备仪器设备齐全,使用正常。
  (6)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岗位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对仪器设备操作规范正确,掌握人工授精基础知识。
  (7)有采精、稀释、检验、保存等技术操作规程,有相应的人员、资金、设备管理制度。
  2、供精单位确定
   (1)由各种猪场、规模场自愿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和承诺书。
    (2)由农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种公猪及精液质量、防疫卫生条件等进行技术检查,符合要求的才能作为正式竞标单位。
   (3)通过有正规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确定供精单位并公示,签定供精协议。
   3、精液产品质量要求
   (1)包装为无菌无毒透明的塑料袋或瓶,标明品种、耳号、生产日期、保存有效期和生产单位,并标明“生猪良种补贴每份ⅹⅹ元”字样。
   (2)产品质量:每瓶剂量80毫升,含有效精子数25亿以上,精子活力70%以上,有效期72小时以上。
   (3)分装瓶排95%空气、密封完好, 17℃恒温保存、运输,避免阳光照射,避免震荡。
    4、供精单位要求
    (1)在场区显要位置设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公示牌,注明公猪品种、品系,国家良种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
   (2)建立和完善采精种公猪资料库,对入选的种公猪的来源、系谱、合格证、检疫证等基础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3)供精单位的种公猪精液用于本场母猪人工授精配种,同时向场外达成协议的输精站点提供精液,其采精记录、稀释后精液瓶数、精液领发记录、各输精站点和农户领用精液量等数据相符。
   (4)如实填写《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生产情况登记表》(附表1)、《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领发登记表》(附表2),同时负责定期收集使用本场精液的各输精站点《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配种记录表》相关数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上报。
    (二)输精站点
    1、输精站、点的调整
   根据现阶段生猪养殖布局情况,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天府新区建设,输精站点由原来的25个调整为15个。
    2、输精站点要求
    (1)各输精站必须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精液进出登记,有关信息公示与能繁母猪等信息档案的保管。
    (2)输精技术人员实行统一培训考试发证,持证上岗,配种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每次配种后,按《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配种记录表》(附表3)的内容如实填写,并要求农户签字、按手印。不得再收取精液费,收取技术服务费原则上不超过15元每次。未提供技术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组织管理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双流县农村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双流县财政局党委书记为副组长,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项目申报、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项目专家组,主要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项目的检查等工作,组长由县农发局分管领导担任,县农发局畜牧产业办主任和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担任副组长。专家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农发局畜牧产业办。各镇、街道成立项目小组,由分管镇长为组长,各片区站人员(或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为副组长,负责对本镇、街道生猪良改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
(二)管理措施 https://www.4665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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