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召开《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培训会
为切实做好《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建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提高兽药安全使用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近日,旺苍县在畜牧食品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培训会。全县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规模养殖场负责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兽药经营场所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兽用处方药、兽用非处方药应当分区或分柜摆放,兽用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必须单独建立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
会议强调,兽医处方笺由依法注册的执业兽医按照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具,统一了兽医处方笺的格式,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会后,与28家兽药经营企业业主签订了依法依规经营兽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