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畜牧局举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培训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并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17日,市畜牧食品局召开《实施办法》学习培训会,认真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对我市近期兽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分管动物防疫工作的副局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和兽医兽药股股长参加了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省农业厅举办的《实施办法》学习培训会议精神;就《实施办法》修订背景、程序,修订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我市上半年兽医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其精神与精髓,抓紧做好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以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把《实施办法》的内容贯彻到家喻户晓;二是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规模猪场强制免疫疫苗现金补贴试点工作,及时兑付直补资金,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惠农增效”;三是各地要认真做好人畜共患病结核病和布病的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山羊的监测力度;四是各地要认真加强兽药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各地要积极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