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大观镇24户残疾人家庭享受“阳光家园计划”补贴
“感谢党,各级残联为我们办的实事,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条件,解了心中的大难题。”家住大观镇兴旺村4组申济权家属十分感慨地说道。
据悉,“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是:智力、精神三级及两类综合残疾三级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处于无收入且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残疾人家庭;大观镇残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的通知》(南残联〔2014〕14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今年的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经过各村(社区)宣传动员、受理申请、村镇两级初审公示,区残联、区财政局审核确认等程序,最终确定符合条件名单。
今年,大观镇共有24名残疾人符合“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每人获得了600元的补贴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金共计14400元。此次居家托养补贴金的发放,有效地缓解了重度贫困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从而改善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发展状况,使广大残疾朋友也共享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让他们享受到“阳光家园计划”的真正“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