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大元社区村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
兴文县积极参加2014年“全国生态文化村”和“全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遴选命名活动,仙峰苗族乡大元社区村被命名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近年来大元社区村围绕“和谐大元”、“亿元大元”、“生态大元”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目标。坚持生态新村,农民主题运作机制,依靠调动和发挥好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综合体建设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采取“引进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农户”的配套机制,重点突破天麻的无性繁殖和猕猴桃的种植加工;成立红心猕猴桃、乌骨鸡、方竹笋、天麻专业管理队伍,提高专业化生产能力。
全村累计造林550公顷,村森林覆盖达85%。大力发展特色猕猴桃产业1100亩,天麻30亩、方竹2000亩,优质核桃1000亩;林下饲养乌骨鸡产业年产值达300多万元。2013年全村实现农民人均收入24000元。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大元社区村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建设生态文明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