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面清查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
12月9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我省39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迅速行动,全面清查控制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并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企业。截至目前,我省53批次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已立案调查7件,按规定处置完毕36批次。
此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主要分布于全省8个市(州),按数量多少排列分别为:达州18批次、南充8批次、资阳8批次、成都6批次、宜宾6批次、雅安5批次、内江1批次、眉山1批次。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已经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对库存的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采取无害化处理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派出督查组赴达州、南充、成都等地,检查督导各地清查处置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工作。